有爭論,沒有瞋恨|台北現場法義分享45
本集摘錄
「因為諸位,法若在生活不能對你有利益,這個法並不是佛法。」

學佛的收穫,要回到生活中看:是否知道怎麼修、是否漸漸減少煩惱、是否能在意見不同時仍保有修養?本集大願法師從專注定與修行次第談起,再說明護法如何兼顧適時表達與不生瞋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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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現場法義分享 第 45 集大願法師 主講全長 50 分 11 秒

一位法友分享,聽聞有大綱、內容與次第的佛法之後,自己的心逐漸平靜,生活也有了改變。師父接著提醒:一般信仰能帶來寄託與安心,這也有它的利益;而佛法的學習,還要知道實行的內容與次第,才能在生活中受用。

接下來的提問看似不同:修定的人如何進一步修觀?發菩提心怎麼下手?遇到對佛法的誤解,應該說明還是默然?師父始終把答案帶回同一個方向——法要能實行,修行要有次第,處事要能自利利人。尤其在護法時,不能因為自己認為有理,就把瞋恨與爭勝當成修行。

01

一、修心要知道內容、次第與目的

說要修心,還得回答:心要怎麼修?修的內容是什麼?先後次第如何?要達到什麼目的?師父以舍利弗尊者向提婆達多弟子詢問的故事,指出只有一句修心的口號,並不能交代實行的方法。

「諸位,既然說法,沒有大綱、內容和次第,你若說我修行的目的要做什麼不知道,你修這個行要做什麼?是不是土法煉鋼?你也不知道內容細節,到底你要如何修行。所以並不是嘴巴說一說,修心啦,就是修法,不是這樣。修心的內容是什麼意思?修心的次第是如何?修心的目的是要做什麼?都必須要有具備法、義、法次法。所以思惟一定要思惟法、義、法次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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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所說的法、義與法次法,不是要我們再多背幾個名詞。師父隨後把它說成大綱、內容、內容的次第與志向;志向就是修這個的目的。若連目的與方法都不清楚,修行容易停在口頭或理論上,生活遇到問題時,仍不知道該從哪裡處理。

因此,聽聞之後的思惟,也要圍繞實行的方向:這段法在說什麼?要如何依次去做?與減少煩惱有什麼關係?這正是開場金句所提醒的,佛法應當在生活中帶來利益,而不是只有說法的名稱。

02

二、肯定定的作用,再依次第修觀

一位法友提到自己過去修專注定,後來接觸四念處,想把定力放下。師父先肯定他修定的能力,再明確更正這個理解:並不是叫他慢慢放掉定,而是運用已有的專注,漸次開放所緣,如實觀察身受心法。

「但是他剛才所說的,他把這個定慢慢放掉,我不是叫他定要慢慢放掉,這要你精神集中,慢慢開放所緣。慢慢開放所緣,他用他的精神集中的專注,要去如實的觀察,從四念處的次第。例如身體的四大推動,例如身體是什麼因什麼緣所產生的,而活在這個世間延續、滋養生命,例如身體有什麼因什麼緣,使我們對身體引起煩惱,從這部份先去了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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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父接著說明,從身體的因緣與執取開始了解,以正念正智調欲貪,再漸次觀察受如何生起、如何滅去;進一步分辨起心動念的善惡,令善念增長、惡念止息,並觀察現象的變化。這才是依四念處大綱,把專注導向離欲與滅盡的修學。

「所以專注單一於固定所緣,養成習慣性。他就是養成習慣性,單一的養成習慣性,他能把他的心收回來,把他的心收回來,任何人在任何環境裡,他能夠使他的心平靜,這不可否認,這是定的功能。但是定的功能不代表就是慧。可是能夠學到像他說的定的功能這樣,對一般沒有學攝心專注的人來說,他就很好了。所以我們不可以說他不對。但是若是以法的次第來說,他一定要按照法的次第而走,這才是對他來說是最大的好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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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的兩面都要看見:能攝心、能平靜,確實是定的作用;但有這個作用,還不能就說已經具備慧。師父所鼓勵的,是保有這份學習的長處,繼續依正見與修行次第往前走。若把他的提醒理解成專注沒有價值,或理解成只要平靜就已完成修行,都會失去這段開示的重點。

03

三、發菩提心,要有五根的實行

法友問到五根菩提願心時,師父先從學佛法、以所學利益大眾,說明自利利人的方向。接著指出,不能只有發願的名稱;在如來正法中修學,須具備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與慧根。

「但是在佛教中就是在如來所,發菩提心要具備五根,這樣聽得比較清楚嘛。所以叫五根菩提願心: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和慧根。若是發菩提心的人,沒有以這五個次第而修行的話,所發的菩提心不是如來所的菩提心,這樣聽懂喔。所以在如來所就是說,在正法的如來座下的修行者,發菩提心要具備信根,因為信根就是隨信行嘛。信根你初步的相信,再來念根正念,精進根,方便精勤精進於四念住,精進根。信根、精進根,再來念根,再來定根。定就是什麼?定就是什麼?正定,對,正定,再來生起智慧斷除我們的煩惱。所以這才是有辦法做得到,和有辦法自利利人的如來所發菩提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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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根的起步,包含親近善知識、聽聞正法與內正思惟,逐漸建立正見。接著的精進也須有對象:師父說明的是精進四念住,並由覺支協助,依照法次法向修學,進而正觀五陰、斷除五受陰。這些內容讓願心有實際下手處,而不只是希望自己未來能夠自利利人。

「但是有的人說他很精勤精進,不過他是不符合正見的精進,他也是在精進,但是所趣向的就並非如來所的精進了。因此在如來所發菩提心一定要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,以五根作發菩提心的修行次第作主軸。這樣我們就不會盲修瞎練、土法煉鋼。因為你沒有盲修瞎練、土法煉鋼,有法有義有次第,要完成四雙八士就不難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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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父列舉不吃、不睡、整日只走等做法,是要提醒精進不能離開正見與修行內容,並非鼓勵用這些方式證明自己的用功。關鍵要問的是:精進什麼?依什麼次第?是否朝減少煩惱、完成四聖諦的方向走?把這些問題弄清楚,願心與日常實行才能相應。

04

四、護法要中道:適時說,對立時默然

有人誤解阿羅漢,或把討論帶到大小乘的比較上,佛教徒應該怎麼回應?師父沒有要求凡事默然,也沒有鼓勵一定要辯到對方接受。他說,對方願意詢問內容,就可以解釋;若已產生對立,連基本修養都失去,就應當默然。

「若是妳遇到這種身為一個正信佛教徒的人,應該要發言,但是有對立時應該要默然。什麼時候應該要發言呢?若是他們在批評阿羅漢時,妳要對他說,哎喲,這位法友啊,這位先生啊,這位信眾啊,未了解之前不要亂批評,不要亂批評,這樣有時反而變成無知的過患,所以這是不好的。他若是要接受就接受,他如果問妳內容,妳應該要向他解釋。他如果不只是不接受,還產生我慢,我慢,就是連一般修養都沒有的人產生我慢的話,你就默然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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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討論的內容上,也要回到與滅苦有關的法。師父鼓勵肯定大家想學佛的心,再提醒無助於滅苦的高下比較,可以轉向實際修行的內容;若對方願意了解,就把正見觀念介紹給他,若反而排斥,也可以默然。

「說諸位大眾啊,你們有心想要學佛很好,不過你們討論大乘小乘、阿羅漢不是究竟這回事,和滅苦無關,應該回歸與滅苦有關的議論,那麼你們就功德無量。所以他能夠向妳問說,滅苦有關的內容是什麼,你發揮你的正見觀念介紹給他,功德無量。但是他若是無法接受,反而會排斥,我們也是又默然。所以這才是中道,默然不理也不可以,極端的跟他對立也不好,因為佛教所修的是中道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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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父提到自己早年四處與人爭辯、後來反省浪費了歲月的經驗,是拿來警惕大家的反例。他肯定法友護法的心,卻提醒不要走向極端。護法若變成與人對立,自己增加瞋恨,別人也失去聽法的機會,就離開了自利利人的方向。

05

五、有爭論,沒有瞋恨

對親近的人,明知他的觀念有誤,不忍心他一直沉溺下去,有時需要說出自己的看法。師父在這裡把界線說得很清楚:可以理性表達,也可以討論不同的見解,但不能起瞋恨。對方有表達的權利,自己也有表達的權利;說明之後,不能再要求他一定要接受。

「有時在團體當中我們明明知道,這個人和我的生活,或是和我的關係很好,不忍心他錯誤的觀念一直沈溺下去時,我應該要說的就說,但是有爭論沒有瞋恨,記清楚哦,不可以有瞋恨哦。瞋恨就是說,他有他的權利,將他的觀念說出來,我們也很理性,把我們該說的權利說出來,但是他要聽不聽,和我們就沒有關係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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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該做的善行沒有做,或不應該做的卻去做,師父都提醒可能帶來掉悔。因此,不生瞋恨不是退回什麼都不做;是把自己應做的善行做好,再尊重各人的因緣。表達正見與照顧自己的心,兩件事須一起實行。

「但是那個人若和你爭論時,還未有強烈的瞋恨,還有辦法冷靜的接受,你也要和他辯論,也需要辯論。和我辯論的人很多,但是和我辯論到他臉紅脖子粗了,眼也紅了,他頭腦都不清楚了,我就會說尊重你的說法,尊重你的說法,尊重你的修行,尊重你的信仰,我尊重你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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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後師父補上一句:「我尊重不代表認同。」尊重對方,不表示把不同見解都判成正確;停止對立,也不表示撤回該說的法。這個分寸,正好回應了前面法友的疑問:可以說明,也可以在合適的條件下辯論,而是否繼續,要看當下能不能冷靜聽受。

同時,師父轉述弟子向佛陀報告論法經過時,也說若所說有錯,佛陀會更正。尊重對方的選擇,仍須對自己表達的內容負責;不能把不強求對方接受,誤解成自己不用檢查有沒有說錯。

06

六、研究經典,要與生活觀察配合

師父談到有人研究道理,卻不知道如何在生活中修行。問題不是讀經或研究本身沒有用,而是研究的目的在於讓修行有方向;若只有文字與理論,沒有實際思惟、觀察與實行,仍無法得到相應的利益。

「我說阿含經其實不艱澀,研究阿含經的人要有耐心,研究後還要在生活上思惟和觀察配合,這樣就沒有事。你若只有理論上的研究,會研究不出道理來。你若阿含經用文字研究,會愈研究愈不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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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位法友問,讀《中阿含經》時,如何選擇內容?師父的回答是都可以看,但要思考它是否與滅苦、修行、修行次第及正見有關。這個回答提供的是讀經的取向,並沒有叫人把整部經典排除。

「我說都可以看,但是你要思考,和滅苦有關,和修行有關,和修行次第有關,和具備正見觀念有關,你都可以吸收。若是其他的,我們看一看就可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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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整集的脈絡看,這與開頭的大綱、內容、次第是相通的:讀經不是為了累積與人爭論的材料,而是幫助自己具備正見,知道如何實行。當道理能與身心的實際觀察配合,學習才會回到生活,而不只停留在文字裡。

07

七、欣賞優點,也保留如實指正

到結尾,師父把話題帶回如何看待別人。觀察別人不是為了指責;未成阿羅漢以前,大家仍有習性,不能拿別人的弱點與貪瞋癡大作文章,使自己生起瞋恨。能欣賞一點優點,自己的心就有柔軟與平靜的機會。

「我們要欣賞別人的優點,就如剛才欣賞這位信眾法友,他的禪定的優點,對不對啦,欣賞別人。未完成聖人之前,阿羅漢之前,大家都還有習性,壞的習性對不對。所以我們不要以別人的弱點、貪瞋癡大作文章,起瞋恨,這樣沒有智慧,這個是愚人的生活。這個人有小小的一點優點,我們就欣賞人家的優點。你欣賞人家的優點之後,你的內心就會生柔軟,對我們能平靜,所以別人有優點,我們反而得到利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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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再次呼應前半集:師父肯定法友禪定的優點,同時提醒定與慧的差別,並提供繼續修學的方向。欣賞不是把不足說成圓滿;指出不足,也不必連對方已學到的長處一起否定。

師父隨後仍說,對方所說的法義若有違犯,有因緣就要提出來說,也不需要與他對立爭論。因此,這裡的柔軟不是消極,指正也不需要伴隨瞋恨。自己有過失時,還應當感謝指出的人,讓指正成為學習的機會。

能夠這樣看人、說話與受教,才讓護法回到中道,也讓佛法在生活中產生具體的利益:自己少製造不應有的爭論與煩惱,別人也有機會聽到正見的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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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段落

修行的志向,要說得清楚

「凡事都一定要有法,大綱就對了,內容。內容又包括內容的次第和內容的志向。志向各位聽懂嗎?修這個的目的是要做什麼?否則只是停留在口頭禪的理論研究,和我們修行無關。若是有具備這個條件,當然我們在生活上會得到我們的利益。」清楚知道目的,才有實行與檢視的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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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言不能自行代表大家

「因為你可以代表你說話,不可以代表一百多個人說話。你有讓一百多個人聯繫過嗎?有讓一百多個人尊重,遵照你說出來的嗎?」師父當場提醒法友,不能未經大家同意,就聲稱自己的話代表大眾。這是在發言當下練習減少我慢、尊重別人的具體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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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信,要有如實修學與體證

「請問諸位,佛教的慧學是不是四聖諦?要學習四聖諦,完成四聖諦,現觀四聖諦,才會淨信不疑,對不對?你沒有現觀四聖諦,何來淨信不疑?要淨信不疑,你不用以四念住,何來淨信不疑?」師父把淨信帶回四念住與四聖諦的修學,提醒初步相信之後,仍有實際修行的內容要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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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正觀五陰,再了解執取的因緣

「但是你要斷除五受陰之前,你難道不用正觀五陰?你首先要正觀五陰是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非我非我所,然後開放六根對六塵,就是一切法在六入處,如實觀察為什麼由五陰轉變為五受陰。」師父接著說,要知道什麼因、什麼緣產生五受陰,才有辦法斷因。這仍是依次第如實觀察,而非只在口頭上說放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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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達要顧及時間、環境與語言

「護法就是說非佛法說佛法,我們應該適當適時啦,適當的環境,適當的時候,適當的語言,該表達時就要表達。如果沒有表達的話,這樣就會變成一位消極的人物。我們也不可以瞋恨,用極端。」師父提醒,該說與如何說都需要修養;選擇合適的因緣,才能兼顧護法與自利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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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把道歉當作對話的目的

「但是我們不用管,我們不是要別人來向我們道歉的,意思聽懂嗎?他若有來你的面前說,請你接受我的懺悔,這樣這個人和我們的關係已經就是和平相處了。若內心還有瞋恨、懷疑,當然我們就不需要和他爭論。」師父願意接受懺悔,也不以對方是否道歉,作為自己繼續爭論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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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修養,不等於已修好行

「所以身為一位佛教徒,我們應該有具備如此的心胸和修養。如果一位佛教徒比一般人的修養更不如,這個人不可能修到什麼程度。所以我早上才會向各位說,修養到哪裡,你才有辦法修行到哪裡。但是修養不代表修好行,修好行就要具備有好的修養,這樣有聽清楚嗎?」基本修養是修行所需的條件,卻不能單憑外在修養,就判定已完成修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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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出自己的過失,也可以是老師

「所以身為一位在家居士也好,連我這種出家人也好,我出家人我跟人說,我是佛陀的使者,使者啦。佛陀怎樣說我就怎樣說,但是我如果有說錯的,任何一個人批評我,這個人是我的老師。是不是我的老師?因為他批評的緣故。」師父接著說,因為有人指出,才會知道自己哪裡不對、哪裡有過失,所以要感謝;他也區分指正與誹謗,並不是說任何指控都要照單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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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在佛教,佛陀時常說,中道、中道、中道,以中道處事,自利利人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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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現場法義分享 第45集|大願法師主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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